铜川一月政策(12.1-12.31)
来源: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1 08: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一月政策”栏目为你梳理每一月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帮你速览每月新政,方便办事创业,共建美好铜川。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铜川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点击查看



关于废止《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
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建立规范的支持出租车行业发展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8〕27号)予以废止。  >>>>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领域市以下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调整方案、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市政交通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政交通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
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调整方案、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交通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社会治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社会治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
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调整方案、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社会治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设施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设施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调整方案、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公共设施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点击查看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