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4-00686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4〕70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15:3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临近年末岁初严冬来临特殊时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扛起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的政治责任,立足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对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把困难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能想的办法都想尽、能使的力气都使上、能做的事情都做起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力有效发挥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减压阀”作用,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焦重点,全面扎实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和救助帮扶
各级各部门要在“双节”前集中时间,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人口、困境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流浪流动人员、遭遇自然灾害等重点人群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民政、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民政部门要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人员生活状况给予重点监测帮扶,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监护状况、身心健康等情况予以重点服务关爱,要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受助及时有效;对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人员,按照“预评估、先入住、后救助、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落实集中照护措施,确保“应住尽住”。住建部门要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积极落实住房救助政策,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给予保障。卫健部门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及时纳入并接受康复服务。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遭遇自然灾害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医保部门要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保;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三重保障梯次减负效能;每月开展农村监测对象动态监测,门诊、住院个人负担超过监测标准的,反馈至民政、农业农村部门,纳入救助、返贫致贫人口后按政策规定给予待遇保障。
三、规范高效,部门联动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教育部门要健全各级各类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困境学生关爱体系,全面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发放资助资金,确保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民政部门要落实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要求,继续实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坚决杜绝脱保、漏保、兜不住底的情况;发挥好临时救助“小快灵”作用,对外地来铜务工无着、寻亲不遇等生活临时遇困人员,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不稳定的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农民工,暂时未就业的生活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因灾、因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各级教育、民政、住建、卫健、应急、医保、残联等部门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将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受灾困难家庭延伸,帮助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各区县要持续关注“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夯实基层干部探访、监护人监护和照料服务人照护责任,落实高龄补贴、养老及护理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确保关爱服务有“速度”、有“温度”。
四、守牢底线,下茬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化解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下大气力解决好一些养老机构、未保机构消防验收不达标的问题。要重点针对分散特困对象、孤儿、残疾人冬季安全取暖进行排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构安全平稳运行。紧盯重点信访问题,加大矛盾化解处置力度。要提早做好“双节”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准备工作,深入村(社区)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把涉及困难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都抓具体、抓深入,帮助解决实际生产生活困难,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