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邓琦 0919—3185162
承担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和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每丁 0919—3183782
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生态环境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事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能源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承办全市能源生产、销售、安全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掌握全市能源安全生产经营状况;负责能源行业生产安全法规、政策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和案卷评查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煤炭科。
负责人:弥旭锋 0919—3185138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调整意见;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煤炭经营违规行为;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按规定权限,承担煤矿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审核工作,负责整合改造煤矿项目技术审查,以及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市煤炭产运销政策、措施的制定;指导煤炭加工转化工作;负责煤矿管理人员培训资格审查,监督指导煤炭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及创新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推广运用;依法指导监督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负责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库组建、调整及日常管理;负责联系市煤炭协会。
(四)电力油气和新能源科。
负责人:姚苏芯 0919—3185139
承担电力、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油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管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秩序监管,监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参与电力市场监管;按分工协同推进油气管网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负责联系市电力协会。
(五)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毕超 0919—3185153
贯彻落实能源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承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发布季度煤矿安全状况报告;依法查处能源企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能源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能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煤炭行业安全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监督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驻矿安全监督员的招聘及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