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月政策”栏目为你梳理每一月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帮你速览每月新政,方便办事创业,共建美好铜川。
我市发布2016年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中省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等情况,按照《铜川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铜政发〔2015〕43号)已公布的市级部门219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取消13项、合并2项、增加14项。调整后市级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219项,汇总形成《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汇总目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点击查看
铜川市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政策性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对2006-2015年度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点击查看
铜川市清理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对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除已被废止或失效的文件外),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点击查看
铜川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2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点击查看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八项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实现我市“十三五”“7万人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针对我市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制定了《铜川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八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铜川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点击查看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陕政发〔2016〕38号)和《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铜发〔2016〕13号)精神,补齐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点击查看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陕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陕政发〔2016〕38号)精神,按照《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铜发〔2016〕13号)中关于降低全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安排部署,结合铜川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点击查看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的通知》(铜发〔2016〕13号),切实做好去产能、优结构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点击查看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加快转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现就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铜川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9号)、《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07〕4号)及《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铜政发〔2011〕56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的通知
依照《陕西省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2015-2020年)》(陕发〔2016〕4号)要求,为加快铜川经济转型发展,力争在全省共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过程中把握新机遇、实现新作为,以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为重点,着力建设“四个铜川”,特制定本方案。>>>>点击查看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最大限度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综合医改试点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铜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5月,我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在认真总结市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基础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和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点击查看
铜川市印发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 〔2016〕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以及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16〕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点击查看
加强非公路标志标牌管理,保障公路通畅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路两侧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公路两侧非公路标志、标牌管理,保障公路通畅,改善公路行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和整顿公路沿线各种标志标牌的通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点击查看
铜川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