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6-02558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发〔2016〕67号 | |
发文日期: | 2016年12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6-12-16 16:33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加快转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现就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经营主体为主导、城乡联动为依托、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积极拓展现代农业功能,把新机制、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入现代农业,创新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构建特色现代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精准脱贫、产村融合和农村繁荣,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绿色低碳、利益联结紧密、产村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产城产村融合。坚持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产城融合的总牵引,将现代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牵引和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围绕“四个铜川”建设,践行“美丽就是经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以“五项行动”为核心,以开展“五村、三美、两道”活动为载体,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实现环境美、人文美。2017-2019年,按照25%的比例全市每年启动一批创建村,各区县每年建成1个示范片区。到2020年建成10个左右最美乡村(示范片区)、50个左右示范村、100个左右精品村、200个左右达标村,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通过5-6年的努力,每个区县至少建成2个3A级以上的美丽乡村景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局负责)
(二)农业产业结构融合。坚持把园区作为农业调结构、促转型的主要阵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省市县级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持续加强招商引资,通过大项目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果牧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化利用试点,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推进农林复合经营。重点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加快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加大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通过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型业态。(市农业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文物旅游局、市果业局负责)
(三)多渠道服务融合。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搭建区县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融合。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推动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继续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有条件、有需求的中心村建设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形成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长效管护机制。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形成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土地政策落实融合。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支持各区县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予以倾斜。支持各区县将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农业、休闲度假旅游、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项目配套的道路、停车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享受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划拨方式供地政策。符合省重大项目用地管理规定的,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调度,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文物旅游局负责)
(六)农村金融创新融合。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积极争取中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支持,打造一批产业链条长、市场效益好、商业模式新、较好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致富增收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探索可推广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乡镇、村。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贫困地区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相关扶持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局负责)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