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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铜川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10:52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铜川市商务局编制了《铜川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局机关组成情况,包括局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局各科室职责;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商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招商引资、市场消费、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

5、财务支出报告;

6、人事变更信息;

7、重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商务局部门频道(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97/index.html)公开信息。

2、新闻发布以及有关媒体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铜川市商务局在局办公室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获取政府信息。
    (1)市商务局办公室信息查阅点:
    办公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铜川市人民政府3号楼1116室
    联系电话:0919-3188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商务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市商务局申请获取。市商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 申请受理:

铜川市商务局受市商务局委托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商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铜川市商务局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铜川市正阳路9号

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19)3185863

传真号码:(0919)3185868

通讯地址:铜川市正阳路9号铜川市商务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tcsswj3185863@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商务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网站相应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 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市商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商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 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铜川市政府网站下载。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商务局投诉,投诉电话:12312。


网络编辑:石民龙
信息审核: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