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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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29 17:04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办公室

主任:高 凡      联系电话 :0919-2138016(传真)

负责机关文秘,重要文稿起草、会务、办公自动化、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全市消防队伍干部任免、招录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协调科

科长:周志亮      联系电话 :0919-2138036(传真)

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区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编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市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事故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驻铜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区县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科长:康晓飞      联系电话 :0919-2138038(传真)

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四、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科

科长:宋 波      联系电话 :0919-2138022(传真)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不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所监管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科

科长:李  浩     联系电话 :0919-2138071(传真)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六、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

科长:雷西鹏      联系电话 :0919-2138070(传真)

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和城市内涝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科长:邓  超      联系电话 :0919-2138051(传真)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参加相关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宣教法规科

联系电话 :0919-2138032(传真)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

九、物资保障和计财科

科长:张平平      联系电话:0919-2138058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全市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十、执法和督察科

科长:张 瑞      联系电话 :0919-2138055(传真)

指导市级工矿商贸行业(不含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重点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应急管理督察规章制度,承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各项决策部署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的督察落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


网络编辑:张小安
信息审核:戎泓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