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统计规划,制定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健全和执行全省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核算评估全市及各区县生产总值和主要统计数据,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组织实施投入产出、1%人口抽样等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指导和管理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负责部门统计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管理市级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及调查方案,管理全市统计调查表;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实施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节能减排等统计调查,协助开展价格、果业、贫监、妇儿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参与对区县、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在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的安全;加强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监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各区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建立并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一)开展统计研究和统计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