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任宏伟
办公电话:0919-3281603、0919-3281605(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宣传、保密、档案、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万月琪
办公电话:0919-3181076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考核和奖惩;拟订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综合科
负责人:詹萌
办公电话:0919-3281613
研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本级非税收入计划;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负责住房资金、物价、国有土地收入、水利基金征收等的监督管理及政策指导,参与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四、税政法规科(会计科)
负责人:黄利、杨海妮
办公电话:0919-3281607、0919-3157257
贯彻落实财税法规政策。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审核税收减免和税率调整及有关企业税收先征后返事项;负责机关调查研究和财政资料统计编撰分析工作。承担《铜川财政》杂志编辑工作。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地方性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
五、预算科
负责人:王鑫
办公电话:0919-3157023、0919-3281611
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承担市级部门预算编审管理工作,指导市以下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市对区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和评价体系;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国库科(金融科)
负责人:李刚、支松洲
办公电话:0919-3281610、0919-3157021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全市及市级部门财政决算编审、批复及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三公"经费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国库现金、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全市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业发展的财政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等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责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资产和财务监管;参与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相关政策。
七、经济建设科
负责人:王斐
办公电话:0919-3281629
承担发改、交通、城市建设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宏观经济调控、基本建设投资等有关政策;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承担市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相关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工作。
八、行政科
负责人:胡英
办公电话:0919-3281618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市级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九、政法科
负责人:李晓春
办公电话:0919-3281656
负责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武警及驻铜预备役部队专项经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
十、教科文科
负责人:刘伶俐
办公电话:0919-3281617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步红俊
办公电话:0919-3281699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全市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王永奇
办公电话:0919-3151512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承担节能减排、山水林田湖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三、农业农村科(农村综合改革科)
负责人:杨晓波、刘改梅
办公电话:0919-3281615、0919-3155264
承担农业、水利、扶贫、气象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扶贫发展规划,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和涉农资金整合等财政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组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政策。
十四、企业科(依法治税办公室)
负责人:唐丽萍、黄利
办公电话:0919-3281616、0919-3181061
承担国有资产、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市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分管部门预决算编审工作;承担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负责破产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管理,参与市属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清算;贯彻落实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财源建设规划及工作意见,指导区县财源建设工作;负责落实综合治税有关工作,管理综合治税信息平台。
十五、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郭学有
办公电话:0919-3281620
拟订市级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负责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管理。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更新、报废、处置、有偿使用收入收益的收缴管理;指导区县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