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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16:59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纲要。

(二)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推动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业设计。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正常运行;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工业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争取并落实中、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负责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协调和促进。

(五)负责编制全市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负责管理全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产业规划,促进安全产业健康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等有关政策规定,参与拟订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推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推进以及应用示范相关工作,促进大数据与工业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全市软件业、电子信息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市工业园区产业聚集、优化升级、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转型升级等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事务的协调、指导和统计监测工作。

(十)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创新。

(十一)负责推进与协调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服务工作;提出改善融资环境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负责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融资工作;组织承办有关招商引资及展销活动;负责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人才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原材料、能源、装备、消费品、盐业、民爆物品、室内装饰等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行业政策和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十三)负责市属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履行对市属集体企业出资人资格。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办公室:0919-3185921


网络编辑:邵旭朝
信息审核:王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