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来源: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9-07-18 10:30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牵头负责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落实中、省、市行政许可等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牵头负责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牵头负责市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行政许可及关联政务服务事项依法进行集中审批,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负责组织开展有关行政审批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专家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对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较高、带有制约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项,组织开展政策风险评估。

(五)负责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的市级部门、中省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窗口实施监督指导和统一管理。负责督导市政务服务大厅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督导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六)负责规范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数字化建设;负责对集中实施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等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和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并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七)依托省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涉及信息系统的运用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共享,做好“一网通办”等有关工作,构建多种形式相融合的政务服务。

(八)负责与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九)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全市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信息互通互联互享、统一交易规则和服务标准等有关工作。协调并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投诉举报的受理、承办和问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市级有关行政许可及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划转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标准化集中审批,并对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承担主体责任;市级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主体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会同市级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并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市级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市级有关监管部门负责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网络编辑:白洋
信息审核:薛冠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