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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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19 09:15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李 哲  0919-3166215、0919-2806211(传真)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起草有关文件;负责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提案议案、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与更新;负责局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王良宇  0919-3166220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干部教育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负责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晋升、社保、退出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上亚莉  0919-3166223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重大项目计划,各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统计和资金管理、监督;负责各项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 
  负责人:袁 莹  0919-3166230
  承担城市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细则;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受理和组织处理投诉举报;承担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国家赔偿及信访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协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的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制度,负责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联络;指导并监督区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调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
  负责人:张路宁  0919-3166262
  拟定城市市政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园、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养护工作;负责城市亮化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街巷、广场、公共绿地、园林等标准化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的节能管理和城市绿色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园林绿化科
  负责人:朱  剑  0919-3166218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制定及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实;负责绿化补偿费、赔偿费的核定;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七)公用事业科
  负责人:白  皓  0919-3166235
  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企业经营的监管,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管理;负责市属城市公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实施行业技术指标、产品标准,参与价格制定并监督执行;监管城市公用企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
  (八)市容环卫科
  负责人:李  涛  0919-3166233
  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市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卫生责任区”的协调管理;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监督、指导、协调工作;拟订大型户外广告、全市门头牌匾和洗车场设置规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网络编辑:李涛
信息审核:郭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