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县、市级各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房屋修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档案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机关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配置、租赁和使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前置审查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实施。
(六)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考核评价、能耗统计和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中省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承担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规定范围内的国内公务接待和重要商务接待工作,承担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制定市级机关东、西办公区、铜川政务大楼、市级机关服务处办公区(以下统称"市级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应急预防有关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级机关大院水、电、气、暖、环卫、绿化、餐饮、交通安全、车辆管理以及市级机关医疗等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制定市级领导干部服务及生活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络编辑:冯敏
信息审核: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