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1-00213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文号: | 铜应急发〔2021〕21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11:3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铜川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对照本计划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在“分级分类”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环节,注重执法实效。本单位年度执法计划完成初稿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征求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于2月底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准确履行各自单位职责,已列入省、市年度执法检查对象的,不再重复将其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其所在区县、乡镇(街办)应履行日常属地监管职责。要积极督促指导本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具体的监督检查对象和工作责任,协助本单位或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要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研判、查找不足短板、解决突出问题,并分别于6月25日、12月20日前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联系人:执法和督察科 张瑞
电 话:2138055
铜川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铜川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本单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颁布、第77号令修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精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认真履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职责,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和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以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为总目标,在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内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认真履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市防汛办、市抗震救灾办、市森防办、市减灾办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职责,督导检查各区县、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及重点单位落实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通过对市应急管理局直接负责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执法检查的22家企业(见附件3)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分级分类”执法、“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日常性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时期的节假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防汛防火期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执法、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通过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各县区、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职责,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防范应对、救援处置等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截止2021年1月,市应急管理局共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52人(局机关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4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7人、市应急救援中心在编在岗执法人员8人、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在编在岗执法人员3人、市照金消防救援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0人、市森林消防救援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8人、市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在编在岗执法人员2人),列入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41人(见附件2),占总行政执法人数79%,符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八条的规定。
(二)工作日确定
经测算,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0250天,按照执法检查时至少行政执法人员2名计算,执法工作日为19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977天,非执法工作日为6081天(见附件1)。
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2021年度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安排分为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抽查和重点督导检查三个方面。
(一)工作范围。1.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检查范围:按照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分级分类执法工作原则,我局重点执法检查中省驻铜和市属的重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5家,占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68%。我局一般执法检查中省驻铜和市属的工贸行业领域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7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32%。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抽查范围:按照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状,我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对市级负责监管执法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抽查。
3.重点督导检查范围:根据我局综合监管工作职责,本年度计划对各区县、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二)工作频次。1.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频次:对安全生产分级分类为A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次;对安全生产分级分类为B级和C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计划执法检查2次;对安全生产分级分类为D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计划执法检查4次。
2.“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频次: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铜川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铜川石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和铜川市同乐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连锁零售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抽查各4次。
3.重点督导检查频次:根据我市相关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和风险度及重点督导检查内容,结合我局综合监管工作力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工作方式。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实施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时,各相关执法人员要提前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必须通过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2.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实施本年度应急管理重点督导检查时,各相关执法人员要根据各行业领域的工作重点内容、重点时段和重点要求,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未修订明确前,主要负责开展综合性督导检查,通过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移交市或区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并根据所属行业领域书面报市安委办、市防汛办、市抗震救灾办、市森防办、市减灾办建立督导检查工作台账,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工作闭环。
3.执法和督察科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特点,结合我局实际执行情况,实施本部门随机抽查和部门间联合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中进行公开。
(四)工作分工。为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有效实施,依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分工及实际工作情况,对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安排(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开局之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精神,要将年度综合行政执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形成局主要领导抓全盘,各分管领导抓成效,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全体执法人员抓执行,执法和督察科抓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健全执法档案。坚持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放管服”改革有机融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全体执法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廉洁从政及党规党纪各项规定,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文明执法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检查对象监督,树立铜川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夯实责任,认真执行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计划,任务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加强相互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模式,坚持重点执法检查与一般执法检查相结合,计划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督导检查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时间,坚决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全面完成。
(四)执法上网,系统全程监督。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及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谁执法检查、谁下发文书、谁负责填报”的原则,行政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实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全过程应用,及时在相关系统中录入执法检查数据,并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中进行公开。市应急管理局对执法数据录入、执法闭环管理、执法案件质量等情况纳入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健全档案,及时报送资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工作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机关各科室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情况的相关文书记录等资料(复印件)报执法和督察科备案存档;局属各单位的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情况的相关文书记录等资料自行存档备查。要认真执行《铜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对立案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执法案卷,执法和督察科按照制度规定适时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奖惩兑现,严格考核通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于每月底和6月25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本月度、上半年和全年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计划工作情况总结。市局办公室负责将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月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执法和督察科负责将每月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年底对照计划执行、督查考核、汇总评定的情况,对工作执行有力、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提交市局专题会议研究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进行通报和表彰。
附件:1.铜川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docx
2.铜川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名单.docx
3.铜川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名单及计划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