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铜川四月“一月政策”发布了!
来源:市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7-05-01 08: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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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川一月政策”栏目为你梳理每一月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帮你速览每月新政,方便办事创业,共建美好铜川。 

 

  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整铜川市最低工资标准、落实退役士兵待遇......


我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办法

  

图解:铜川市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支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功能,根据《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实施细则》《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铜川市缴存职工按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办法》及《铜川市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社会服务均等化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点击查看


我市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市文物旅游局会同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1处)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点击查看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点击查看

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实施细则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实施细则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业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点击查看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担保实施细则(试行)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保证人担保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纠正不必要的重复担保和过度担保,保证公积金使用安全,借鉴相关金融机构担保办法并结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点击查看

我市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点击查看


我市制定铜川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铜川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和《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点击查看


我市授予唐孝标等6位人士“铜川市荣誉市民” 称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唐孝标等6位人士“铜川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铜川市荣誉市民”是我市为鼓励和表彰在全市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际交流及社会公益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市外人士而设立的最高荣誉。自1999年开展荣誉市民推荐和授予工作以来,我市已累计授予荣誉市民29人,其中国外人士7人、国内人士22人。 >>>>点击查看


关于调整铜川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铜川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为提高我市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3号)精神,现就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点击查看

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铜川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7年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


4月12日市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


  4月12日,市长杨长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二季度工作。审议全省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意见、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陕西情况反馈会精神贯彻意见等事项。 >>>>点击查看


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工作,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4号),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点击查看


我市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点击查看


落实保障待遇 促进军地融合

  

铜川市优待抚恤政策解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点击查看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