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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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1-15 09: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自2019年2月16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铜川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舆情,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公信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熟读并领会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明晰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着力强化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一是依托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门户网站列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开设了机构职能、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在网站首页设立局长信箱、意见征集、咨询、投诉建议专栏,加强政民互动。并适时开设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食品安全检测、“五进”科普宣传等专栏。二是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审批形式,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高频热点便民服务事项纳入陕西政务服务网,进一步实现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和全程监管,通过网上在线审批达到压缩审批时限的目的,为全面优化铜川市营商环境提供有效支撑。
  (三)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性。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除编制政务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具体目录,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制度外,还及时增设了政策解读、政策法规栏目,全面解读政策法规。对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疫苗追溯标准规范等及时宣传解读,提高群众、企业知晓率。二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及时开设“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专栏,全面宣传最新工作动态与应知应会知识,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针对群众关注的食药安全热点问题,开设“食品安全检测”专栏,按照依法科学、严谨规范、及时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更新发布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铜川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向群众传递最新市场监管工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575条、解读类信息32条、征集意见类信息3条,通过局长信箱回应并公开公众关注热点3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区县市场监管信息、创文类信息、扫黑除恶类信息、科普类信息280余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熟悉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还没做到全员覆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开展仍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强督办,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铜川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19号,邮编:727031,联系电话:0919-2836033)
 
  附件: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