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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问金答(十四)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3 17: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Q: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A: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4.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还需提供: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

(2)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2)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明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棚户区改造住房的还需提供:

(1)购买棚户区改造住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抵押担保手续。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还需提供: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抵押担保手续。


网络编辑:陈欣悦
信息审核: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