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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监督 发挥利剑作用

来源:国家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12 11: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统计监督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理论体系的创新发展,赋予统计部门新的历史使命和时代定位。

长期以来,统计部门积极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严肃性权威性、推动党和国家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将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实施统计监测评价,扎实开展统计督察,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监督体系不断健全与完善。

科学实施统计监测评价。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科学运用统计调查监测方法,按照一定周期频率对经济发展总体情况、重要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和社情民意开展统计监测评价。通过统计监测评价,发现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客观准确反映经济发展质效状况,及时发现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有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央重要政策举措落地落实,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扎实开展统计督察。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对9个省、自治区和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首轮统计督察。今明两年将完成所有省(区、市)统计督察全覆盖。通过统计督察,有力推动被督察地区、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被督察地区、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有效促进统计工作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国家统计局始终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坚决予以防范和惩治。近年来,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积极推动各地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问责追责,认真实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过不断努力,地方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增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坚持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决心更加坚定,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正在形成。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计监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拓展深化,统计监督能力水平持续提升,统计监督对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和重大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测、研判和预警功能不断加强,对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保障促进作用日益显现。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需要紧跟新时代立足新要求,把统计监督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大格局中去审视、谋划、定位、创新,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围绕提高统计治理能力加强统计督察工作,围绕提高数据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协作,促进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统计监督格局,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网络编辑:办公室
信息审核:袁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