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8-10-22 08: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近日出台了《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聚焦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强化市、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确保到2020年铜川全市贫困区县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意见》从总体目标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十大行动、实施深度贫困村七项工程、完善大扶贫工作格局、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夯实各级脱贫攻坚责任七个方面,对我市三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铜川全部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宜君县、耀州区、印台区全部摘帽,解决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区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区县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区县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2018年实现铜川部分脱贫达标,建强基础设施,脱贫11600人、78个贫困村达标退出、宜君县摘帽;2019年实现铜川全面脱贫并开始巩固提升,脱贫9194人、31个贫困村达标退出、耀州区和印台区摘帽;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意见》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十大行动。一是产业扶贫行动。加快实施主导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做优做强果、畜、药、菜传统产业;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扶持发展“印台苹果”“宜君核桃”“新区大樱桃”等特色种养殖业;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同时,利用扶贫资金发展长效产业,引导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进以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为重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力争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等等。二是就业扶贫行动。坚持就地就近就业的主方向,健全完善以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等为支撑的多元就业扶贫工作格局。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在铜企业用工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培育环境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认真落实盐铜劳务协作协议,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推广“郗家塬模式”等。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行动。2018年全面完成搬迁和入住任务。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的原则,2019年进一步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积极做好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扎实做好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让搬迁群众融入社区、融入城镇,增强归宿感和幸福感。四是农村危房改造行动。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执行改造基本安全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C级危房补助户均1.5万元,D级危房重建补助不低于2.58万元。五是生态扶贫行动。开展生态公益岗位扶贫,到2020年,聘用生态护林员1140人,带动30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力度,对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业等,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财政补助资金等入股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分红。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及时、足额兑付补偿金。六是教育扶贫行动。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加大贫困地区特岗计划实施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开展青壮年农民普通话培训。鼓励引导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和团体通过捐赠、奖励等方式,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七是健康扶贫行动。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完善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此医疗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等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区县。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全面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落实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八是综合保障行动。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细化对象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九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到2018年底实现具备条件的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到2019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电力和网络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4G网络全覆盖。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十是扶贫扶志行动。坚持把激发内生动力作为根除贫困的关键之举,持续加强“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通过技能培训、宣传树立脱贫典型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养成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全面推广耀州区“八星励志”、宜君县“宜馨超市”“五好新风助脱贫”、印台区“一强四好”示范评选、王益区“六比六看”等扶志扶智典型做法,用真实、鲜活的典型教育引导贫困群众。
  《意见》安排部署深度贫困村七项工程。全市7个深度贫困村都在照金革命老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0户2916人,截至2018年8月,未脱贫583户1756人,贫困发生率32.87%。按照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部署和安排,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重点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产业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生态扶贫工程、综合保障工程。通过综合施策、整体推进,确保2018年底7个深度贫困村主要指标接近退出标准,2019年底现行标准下深度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意见》要求,全民参与,完善大扶贫工作格局。一是持续做好盐铜扶贫协作。坚持大项目合作与“携手奔小康”行动并重,把人才交流、项目建设、市场对接、劳务协作、资金支持等作为协作重点,推动盐铜扶贫协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二是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扎实做好中省单位定点扶贫服务联络工作,深入推进市、区县驻村联户扶贫,完善市级领导联县、部门包村、干部联户机制,持续整合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等“四支队伍”力量,形成一线扶贫工作合力。三是深入推进三大帮扶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国企帮扶“合力团”、校地帮扶“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等“3+X”帮扶体系建设。四是持续加强社会力量扶贫。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持续深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专项扶贫行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确保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精准对接等。(记者:刘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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