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让诚信守法成为市场环境建设的风向标

来源:市创文办 发布时间:2018-08-31 10: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诚信守法是现代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而市场的诚信守法程度则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自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由市工商局等56个责任单位组成的市场环境工作处严格按照测评要求,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市场监管、文明诚信服务建设为内容,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要手段,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市文明城市的建设步伐。
  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通过扎实开展企业年报工作,2017年度全市企业年报率98.04%,个体工商户年报率60.4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4.5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403户,对未年报个体工商户进行标记,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负责人,在获得荣誉、贷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国有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不同程度会受到限制或禁入,初步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
  推行重点商品市场场长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现代市场监管体系,以落实监管责任、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倒逼供给提质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推进重点商品市场场长制。市工商局领导在我市各区县主城区分别确定一个大型市场(商场、超市)担任场长,各县级局局领导、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所有正副科、股、队长在辖区主城区分别确定一个规模较大的商品市场(商场、超市)担任场长,各乡镇(街道办)分管办所主任在本辖区内确定一个规模较大的商品市场(商场、超市、门店)担任场长,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目前,已在全市42个重点商品市场建立了场长制。
  “线上线下”相结合,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宣传。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开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0余次,集中销毁近万件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拓宽监管视野,探索查处“微商及微信公众号”等监管盲区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中省工作要求,按比例定向抽查企业14户,不定向抽查企业540余户。以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建立社会监督举报信息网络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多部门形成统一战线,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市场环境工作处各责任单位形成统一战线,加大对文明诚信服务、文明守法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强对监管服务对象的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文明创建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大力开展行业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对本行业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特别是要求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及规范服务,并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文明诚信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半年,市工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创文考核实施细则,加强舆论引导,努力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强大氛围,扎实落实市场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市场监管、文明诚信服务等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力争首次国家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作者 田卫东 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