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开展信用修复、加大企业融资服务等方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保障市场主体信用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加强信用修复工作。制定印发了《铜川市信用修复工作指南》,进一步详细解读信用修复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步骤,促进信用主体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加快信用修复办理进度、缩减办理时限,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和“信用中国(陕西)”网站信用信息修复。公开市、区县信用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引导各企业通过信用网站下载、提交相关资料。
二是加大信用服务力度。宣传推广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和信用信息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信易贷”产品,提升信用贷款比例。推动落实《关于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协调金融机构按照调整后的安排向征信系统报送相关信用记录。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针对哄抬物价、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以及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及时归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事件,坚守社会诚信底线。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专栏,集中宣传展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诚实守信先进企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对医疗、药品、食品、运输等领域信用监管,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借疫情发布违法广告等严重失信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研究制定信用激励措施,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作为联合激励对象,记入其信用档案,在公共服务、信用惠民便企等方面实施联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