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就在我们身边,有一些人用点点滴滴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精神,这是雷锋精神的体现,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体现,更是新区城建监察大队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工作理念的真实体现。
2016年4月25日,新区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田宏飞、肖毋萌两名同志在长虹北路市中医院附近巡查时发现,有一名老人在附近徘徊,神情恍惚,和老人交谈后得知老人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也说不清家在哪里。细心的田宏飞、肖毋萌发现老人身上有一胸牌,随即拨打胸牌上的电话得知,电话是北市区一养老院的,老人最近在其女儿家住。从养老院得知老人女儿电话后,两名同志与其女儿取得联系,老人的女儿在气象局家属院居住。两名队员立即将老人送至其女儿处,老人及女儿一再表示感谢,两位同志笑答“这是应该的”,随即转身离去,只留下他们的笑容。
2016年5月2日,大队工作人员田国栋、孙彦峰、张旭超在巡查华原东道至傅氏阳光小区附近时,一名环卫工人将巡查车拦住,将一名7岁小男孩交到我大队工作人员手中,说孩子和家长走散了,找不到回家的路,拜托田国栋等同志将孩子送到裕丰园家中。问询孩子,原来他是和父母在新区高景影城看完电影后,由于人多和家长走散了……孩子只知道家住裕丰园但找不到回家的路,一路询问走到傅氏阳光附近。询问孩子家长电话后,田国栋等同志和环卫工人均打电话给孩子母亲,但一直无人接听。田国栋等同志没有冒然将孩子送至裕丰园,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大队,大队领导要求将孩子送往咸丰路派出所,必须将孩子安全交到家长手中。他们来到咸丰路派出所,派出所高度重视,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孩子家长。孩子家长来到派出所,一再对各位同志表示感谢,走失的孩子终得回家。
网络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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