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2-24 17: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字〔2019〕94号)和《铜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铜字〔2019〕57号)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20日,涉及我市牵头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要求,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4日 至2019年12月30日。
  电话:0919-3185733  邮箱:tchbdcb@163.com        

铜川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1

整改方案要求,关中各市要认真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2017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指导不力,多个城市“散乱污”治理工作标准不一,随意性大,没有做到“以污为主”。“回头看”发现,铜川市王益区2017年排查的44家“散乱污”企业大部分为早餐店、小吃店、服装店等;韩城市2017年将大量宾馆、网吧、商店等纳入“散乱污”范围;西咸新区2018年将废品回收、停车场和库房等纳入“散乱污”整治。西安市2018年还“层层加码”,将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不具备食品药品生产条件、非法“自备水井”等3类内容也纳入“散乱污”清理范围。     

王益区按照《铜川市“散乱污”工业企业认定标准补充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散乱污”工业企业的行业边界划分以及认定标准执行办法,采取多部门联合调查、联合评定的办法对“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集中联评,有效杜绝了标准不一、随意性大、没有做到“以污为主”的问题;对2017年的44户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其中32户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已彻底拆除,剩余12户企业整改后,各项排放指标达到环保标准,经后期跟踪检查,未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同时,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已严格按标准认定,未出现类似问题。

2

渭北“旱腰带”区域宝鸡、铜川、渭南等地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敷衍应对,严重滞后。宝鸡市凤翔县直到2018年5月被陕西省有关部门通报后,才开始安排采石采矿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且只对相对平缓区域进行覆土平整,难度较大的斜坡地带则未作治理。铜川市耀州区不以为然,直到现场督察时,才组织人员对瑶曲永红石料厂生态破坏区域进行植树。

我市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健全完善采石区域“一矿(点)一档”资料48份,按生产采石企业、历史遗留采石点两类划分,形成48个生产采石企业、历史遗留采石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台账;市区县共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资金2550万元;加快推进采石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除因保护区退出、政策性关闭等因素影响暂不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企业外,12家采石企业均编制了方案,2019年全市共完成矿山治理面积1480.65亩,其中采石区域2019年治理面积406.95亩,采石区域累计治理面积3233.225亩;重点指导耀州区政府加强瑶曲永红石料治理,治理面积4.64亩,已完成永红石料厂的整改任务,经过了省委环保督察组检查。

3

部分地区减煤数据严重失实。咸阳市认定大唐彬长电厂2017年煤炭用量较上年增加41万吨,但实际增加60万吨。渭南市认定陕焦化工公司2017年减煤1.9万吨,但实际增长30万吨。铜川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声威建材、声威特种水泥、冀东水泥、满意水泥等4家企业2017年削减煤炭17万吨,但实际不降反增18万吨。咸阳化学工业公司2018年1—9月份煤炭消耗量不降反增4.99万吨,且拖延至采暖季前实施停产,并以供暖保民生名义要求政府协调减煤指标,虽然后来如期供暖,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分解<铜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任务的通知》,夯实整改责任。(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焦查找原因。对声威建材等4家企业减煤数据不实的问题进行了核查,要求区县、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实际情况,报送企业统计报表。(三)紧盯重点企业,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制定印发年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对声威建材等重点规上燃煤企业的督查,按一企一策逐月控制煤炭消耗。(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扎实推进散煤治理。2019年全市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改造完成55895户,完成101台燃煤锅炉和79台农业燃煤设施拆改任务。

(五)我市水泥建材企业控煤意识提高,技术改造投入持续加大,企业燃煤消费量规范统计,单位产品煤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18年度全省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位列各市(区)第一名。

4

铜川、渭南、宝鸡等市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仅完成34%、61%和62%。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市大气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铜气治办发[2019]10号),2019年先后召开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推进会3次,明确各责任单位锅炉治理任务和时序进度。采取会议推进、督办检查等方式,加快全市生产经营性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2018年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为86台,截止2019年11月底,86台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5

关中地区部分城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2019年,我市运用“一市一策”成果精准治霾,抓好扬尘污染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严格落实扬尘监管责任,实施开展了抑尘治霾“春雷”行动和210国道实行错时通行等扬尘整治措施,加强治污降霾卡点常态化值守,严管企业货运源头,加大对210国道和城市道路清扫洒水力度和频次。全市建筑工地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加强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和在用机动车遥感监测,4个入城车辆冲洗台建成使用。经监测,全市平均降尘量在沙尘影响较大的4月份、5月份未超过12 吨/月·平方公里,其余各月均不高于 9 吨/月·平方公里。截止12月15日PM10浓度同比下降2.4%,扬尘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6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成区建筑工地底数不清,有关单位仅对持证工地实行红黄绿牌管理,对无证工地未落实管理要求。铜川董家河工业园一些项目地面大面积裸露,无任何抑尘措施。

制定印发了《铜川市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10余份文件,落实整改任务、强化管控措施、健全监管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现场会11场、650余人次参加;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巡查共计260余次,检查工程项目288项次,发现扬尘治理问题573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40余份。实施经济处罚31起、处罚金额41.25余万元、约谈45家建设项目负责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截止11月底全市111个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治理措施和制度,全市施工扬尘得到了有效管控;铜川董家河工业园项目工地大面积裸露,无任何降尘措施问题。3月份省上督导检查时问题已整改到位。8月5日住建局主要领导带队随机检查时,已完善了降尘措施,项目工地大面积裸露已得到有效整治。8月16日随机督查中发现仍存在1个项目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问题,我局下发了《执法建议书》,耀州区住建局依法给予1万元处罚,并已整改到位。

 


网络编辑:王延清
信息审核:王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