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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8 15:37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我室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

办公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政府三号楼31312室

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919)3185953

通讯地址: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电子邮箱: tcszys888@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信息公开规定

2.信息公开年报

3.单位领导

4.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二)公开渠道

“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部门频道页”(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115/index.html),报纸、刊物、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两种形式提出: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1/html/xxgk/xxgkzn/index.html),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即时答复的,马上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市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铜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网络编辑:贾晓娟
信息审核: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