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五、十六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08: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21年12月28日21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4件,现将3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029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纸坊村五一水库里的机制砂场、磨矿粉(厂子的名字),对北四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影响较大、扬尘较大、大车运输时候的噪音大。

印台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机制砂场”实为铜川市柏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铜川市印台区顺金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建筑用沙、石灰石粉加工及销售等,原料棚、生产车间大棚、成品棚均已密闭,环保手续齐全。

“对北市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影响较大”问题不属实。北市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实为铜川市漆水河柳湾水源地,是位于漆水河上游的河流型水源地。该公司地处五一水库下游约4公里处,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铜川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8月至今柳湾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2021年12月24日,铜川市第一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上下游河水水质进行检测(铜一环检测字(2021)第24号),结果显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扬尘较大”问题属实。该公司所在片区运输道路路面有浮尘,车辆通行引起扬尘污染。铜川市柏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有车辆冲洗台,有清扫车1辆,洒水车1辆,生产环节安装有布袋除尘设施2套。因市场原因于2021年12月10日停产至今。

“大车运输时候噪声大”问题不属实。12月22日,铜川市第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铜川市柏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车辆噪声进行监测(铜一环监测字(2021)第89号),结果显示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属实

针对群众投诉“扬尘大”的问题,铜川市印台区顺金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铜川市柏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厂外运输道路的日常管理和保洁,铜川市柏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当日对场外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2021年12月24日,铜川市印台区顺金工业园区管委会对企管科科员日常管理不到位进行提醒谈话。

D2SN202112200059

030

铜川市耀州区包茂高速铜川新区出口处的雨水排到了咸丰路申河村一组耕地里,造成约18亩耕地被淹。

新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18亩耕地位于申河村一组石沟沟底,G65包茂高速铜川至黄陵段K780+673南沟大桥西安方向约2公里处,高速公路修有引流渠,雨水经引流渠流入自然沟壑1公里后流至群众投诉18亩耕地处。因此处地势较四周最低,周围雨水均在此处汇集,就此处耕地总受纳雨水而言,高速路排水存在一定影响。18亩耕地为申河村一组9户村民所有。经现场核查,18亩耕地除栽植皂角树、国槐约1.6亩,栽植花椒树约1.5亩外,其余耕地均处于闲置状态,现场有雨水冲刷痕迹。

属实

2021年12月22日,铜川新区管委会联合铜川市交通运输局约谈省交控集团,要求对引流渠进行修缮,建设雨水蒸发池,确保高速公路路面汇集雨水不进入群众耕地。2021年12月23日,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对申河村一组相关9户村民入户走访调查信访处置满意度调查,9户居民均对整改措施表示满意。

2021年12月22日,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对申河村一组网格员因履职不到位给予提醒谈话。省交控集团责令西富分公司铜川新区所负责养护管理的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D2SN202112200048

031

铜川市耀州区长虹路东侧有个土堆(紧挨中金国际酒店)一直没人处理,影响居民出行安全。

新区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土堆”实为陕西中金国际酒店(陕西中金酒店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私自堆砌的土坡,因坡面未进行平整处理,且与长虹南路人行道整体规划不一致,影响居民出行安全。该土坡位于铜川市新区长虹南路和鸿基路十字东南角,因陕西中金国际酒店门前地面与长虹南路人行道存在1.7米的高差,2021年10月,陕西中金国际酒店为方便人员出入,私自在酒店东南侧堆土起坡,堆坡长度约14米,宽度约6米,土方量约25方,平均坡度20度。

属实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陕西中金国际酒店立即清理覆盖在人行道上的黄土,平整坡面。同时要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启动执法调查程序。12月23日,陕西中金国际酒店对覆盖在人行道上的土进行了清理,清理出的黄土用于人行道后方原地坡面平整。12月24日,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对人行道铺设地砖,并对土坡砌筑了挡土墙。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陕西中金酒店商贸有限公司给予500元的处罚,罚款已于12月25日缴纳。

2021年12月24日,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责令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就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2021年12月25日,铜川市住建局就项目处工作推进不力给予铜川市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站站长、铜川市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提醒谈话。

D2SN20211221000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