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三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28 08: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21年12月27日21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3件,现将5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022

陕建集团在铜川市铜川新区咸丰路办事处申河村王家山上架桥,施工过程中渣土乱倒在山上及工地两边。

新区

经核查,反映的“陕建集团”实为陕西建工铜川玉皇阁二号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陕建集团)。反映的架桥工程实为玉皇阁二号桥及引线工程项目(下称二号桥项目)。反映的“施工过程中渣土”实为16号桥墩桩基施工产生的渣土。反映的“乱倒在山上及工地两边”实为16号桥墩桩基处,此处堆存有未及时清运的渣土约3000立方米,覆盖不到位,约269立方米渣土超出施工边界堆放。

属实

2021年12月20日,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责令陕建集团立即将渣土清运至弃土场,并做好抑尘措施。陕建集团二号桥项目经理部对现场管理人员处以0.2万元罚款,对分包单位陕西盛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12月22日,陕建集团已将渣土清运,并进行覆盖。2021年12月23日,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陕西盛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12月17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约谈;施工单位对工区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要求现场管理人员作出书面检查。12月19日,铜川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建设管理处副处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建设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约谈。

D2SN202112180071

023

铜川市耀州区铁诺小区,化粪池通风口排出臭气。曾于12月15日投诉过,再次来电反映化粪池通风口增高,群众不满意。

新区

群众反映问题与2021年12月15日交办我市的中央D2SN202112140037号信访件为同一问题。

属实

在此信访问题处置过程中,因整改措施制定不精准,工作推进不精细,未及时与周边群众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导致再次投诉。目前化粪池排气口已加高至20.05米并引至29号楼顶,化粪池废气经高空排放,彻底解决了异味扰民问题,排除了化粪池安全隐患。12月22日,咸丰路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该小区29、30和34号楼20家住户,均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一是咸丰路街道党委对铁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甲方代表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对铁诺小区网格员给予提醒谈话。三是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经理、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D2SN202112180085

024

新川沟里的石沙厂用油罐车把生产的泥水倾倒在了新川沟和另一条沟的交叉处,该地位于陈炉镇双碑村下游约500米。

印台区

经核查,新川沟内共有9家企业,其中印台辖区4家,王益辖区5家。印台辖区内4家中生产环节涉水企业2家,分别为铜川宏盛伟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陕西鑫金石科技有限公司。铜川宏盛伟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联系专家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进行了试生产,产生的废料全部存放于厂内,无外排;该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为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生产,不外排。陕西鑫金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生产工艺产生废水包括养护水、模具清洗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建设有沉淀池一座,对养护废水进行收集后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清洗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模具清洗废水与车辆冲洗沉淀池共用,循环利用不外排。实际尚未建设成型机(制砖机),无养护废水和模具清洗废水产生。王益辖区内5家企业中生产环节涉水企业1家,为铜川市瑞奥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制砂生产、销售。2019年4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30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配套建设有6台压滤机,1座沉淀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压滤机挤压分离,泥饼用于矿山复垦,分离出来的水进入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该企业已于2021年7月12日停产至今。

排查新川沟内陈炉镇双碑村辖区河道上下游4公里,未发现倾倒泥水问题。使用无人机扩大排查范围后,在双碑村六组麦地沟口发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板结泥块。双碑村支部书记反映,2019年5月发现此处有倾倒泥水情况后,双碑村在沟口处设置了限高杆,此后再未发生倾倒行为。

属实

因双碑村六组麦地沟位置较为偏僻,无监控设施,2019年6月,双碑村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报警、未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告,目前无有效线索调查倾倒泥水车辆和人员,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已通知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调查,并要求陈炉镇人民政府立即清理板结泥块处进行绿化。陈炉镇政府已对板结泥块坡面进行平整造台并开挖树坑,待天气转暖后植树种草。

12月26日,陈炉镇人民政府对负责生态环境监管的干部予以提醒谈话。12月22日,陈炉镇纪委因双碑村六组组长兼环保网格员在日常监管中不了解政策、发现问题时未及时报警和上报生态环境部门的行为进行提醒谈话。

D2SN202112180076

025

有人在铜川市耀州区精神病院对面的耕地上盖大棚开煤厂。

耀州区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大棚”为“铜川市耀州区众诚一家仓储服务站”,该大棚占地1304平方米,所在地为董家河村五组集体土地,由董某某2019年8月违法建设。现场检查时大棚大门上贴有董家河村封条。

属实

2020年7月18日,陕西广通一平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1MA713CJ86Q)因业务需要,与冯某某(董某某妻子)签订大棚租赁合同,存储工业用沫煤供应榆林中能煤炭有限公司。2020年8月,董家河镇、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董某某在未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地建设大棚,2020年9月8日对其的违法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与董家河村村委会协商处置违法建设的彩钢大棚,退还村集体土地,并处罚款13040元。2020年9月14日,董某某将彩钢大棚移交给董家河村村委会。

2021年3月1日、8月2日,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两次向董家河镇人民政府去函,要求督促董家河村村委会申请办理用地手续。2021年3月3日和8月3日,董家河镇人民政府两次向董家河村村委会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董家河村村委会加强资产管理,积极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或予以拆除。2021年12月20日,信访督办组现场要求董家河镇人民政府对大棚进行拆除,董家河镇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启动拆除。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董家河市场监管所原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并责成其向党组做出检查。董家河镇纪委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诫勉谈话;给予董家河村村委会副主任、五组组长党内警告处分。

D2SN202112180040

026

铜川市新区铁诺小区化粪池改造不到位,味道难闻。

新区

群众反映问题与2021年12月15日交办我市的中央D2SN202112140037号信访件为同一问题。

属实

在此信访问题处置过程中,因整改措施制定不精准,工作推进不精细,未及时与周边群众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导致再次投诉。目前化粪池排气口已加高至20.05米并引至29号楼顶,化粪池废气经高空排放,彻底解决了异味扰民问题,排除了化粪池安全隐患。12月22日,咸丰路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该小区29、30和34号楼20家住户,均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一是咸丰路街道党委对铁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甲方代表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对铁诺小区网格员给予提醒谈话。三是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经理、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D2SN202112180028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