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九、十二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25 09: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21年12月24日21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0件,现将3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015

铁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时重新做了一个化粪池,位于小区34号楼和30号楼中间,偏30号楼东侧,化粪池启用后,小区29、30、34等多号楼底层住户夏天都无法开窗户,臭味很重。向小区反映后降低了排气口,但刮风天气味还是很重。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新区

经核查,反映的化粪池为新区铁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由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2021年9月竣工。化粪池此前改造未设置排气口,存在安全隐患,按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03S702》总说明第4.8条“化粪池均设置排气口”的规定,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改造时增设了一处排气口。改造完成后有业主反映存在臭味现象,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原1米高的排气口降低至0.3米,以期望达到减轻臭味效果,但未根本解决。

属实

铜川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12月20日按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03S702》规定将该排气口加高至20.05m,高于周围建筑。铜川智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月23日已对该化粪池进行了清掏。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新区住建交通局研究决定,从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费用中扣除5000元。

铜川市新区住建交通局对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经理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对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对铁诺小区网格员给予提醒谈话。

D2SN202112140037

016

铜川市耀州区金谟路金谟小区商住综合楼下有五六家餐饮店,在无专用烟道的情况下,临时将烟道设在餐饮店后墙上通到楼顶,噪音、油烟、废气很大。已经十几年了,一直无人管。

新区

经核查,反映的餐饮店位于金谟小区南侧商住综合楼下,共7家,分别为铜川新区唯鲜十八道菜馆、铜川新区麦香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铜川新区菊兰煎饼金谟东路店、铜川新区权记剪刀面、铜川金涛餐饮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铜川新区涮到底串串香金谟店、铜川市新区西窑里砂锅串串店。

7家餐饮店中铜川新区涮到底串串香金谟店、铜川市新区西窑里砂锅串串店后厨无灶头,不涉及油烟和噪声排放问题,其余5家餐饮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配套安装了烟道将油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5家餐饮店烟道虽加装了隔音棉但未完全包裹,隔音棉部分有破损。

属实

针对“噪音很大”问题:12月17日,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联合铜川市环境监测站对7家餐饮店所在的商住综合楼上3家住户家中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环境噪声均超标。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引起噪声超标的5家餐饮店进行处罚,共计罚款0.4万元,并责令5家餐饮店立即对自建的独立烟道用隔音棉进行全部包裹,用隔音板封闭后厨窗户,降低噪声影响。

针对“油烟很大”问题:7家餐饮店中除2家串串店不涉及油烟排放问题外,现场调取5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均按照要求进行清洗。12月20日,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委托渭南科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陕西博润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数据达标。

针对“无专用烟道的情况下,临时将烟道设在餐饮店后墙上通到楼顶”问题:金谟小区建成时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综合楼下餐饮店陆续营业后油烟无组织排放问题逐渐突显,为防止油烟扰民,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17年起开展了多次油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辖区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通过烟道高空排放,规范运维。

针对“十几年了,一直无人管”问题:一是金谟小区建成时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为解决金谟小区商住综合楼下餐饮店油烟及噪声污染问题,2017年,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积极解决群众诉求,督促金谟小区商住综合楼下5家餐饮店陆续建成专用烟道并用隔音棉包裹。二是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持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规范餐饮油烟治理,要求各餐饮店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维护,降低油烟污染。三是积极受理餐饮油烟及噪声污染投诉案件,近三年来累计群众投诉投诉7起,均已办结。

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日常监管不到位的环保中队分队长进行提醒谈话。

D2SN202112140005

017

铜川市印台区前塬村,村上老书记经营一家养殖场,距居民区只有几米远,环境卫生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印台区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为铜川市印台区富友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印台街道前塬村一组,占地1300平方米,成立于2009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寇某某(2008年至2018年担任前塬村支部书记)。该养殖合作社建有3栋鸡舍,目前在用1栋,存栏蛋鸡6000羽,在用鸡舍东北侧100米范围内有2排12户住户,其余三侧均为农田;东南侧有半封闭堆粪棚一个,面积约120平方米,地面使用混凝土硬化,有防雨顶棚。日常产生的湿鸡粪在堆粪棚存储到一定规模后由周边居民拉运,用于土地施肥。现场核查时有约10方鸡粪从堆粪棚西南侧土质围堰溢流,有异味。

属实

该养殖合作社已于12月19日完成场内外鸡粪清理和除臭消杀,并与铜川市印台区印台街道办事处签订禁养协议。目前已经将蛋鸡全部售卖,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殖合作社2021年12月30日前将鸡笼全部拆除。

12月21日,铜川市印台区纪委对印台街道前塬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X2SN20211217003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网络编辑:张刘欢
信息审核:张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