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10:5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24年8月22日20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4件,现将5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03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近几年,党家河村将建筑垃圾、党家河铁路边洗沙场将工业垃圾倾倒至董寨与党家河交界处的沟内。

耀州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洗沙场为铜川市耀州众诚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至今未投入生产,不存在倾倒洗沙底泥问题。现场检查时,耀州区董家河镇党家河村董寨一组与董家河村交界处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沟内有倾倒的洗沙底泥。

属实

2024年7月29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倾倒底泥及周边环境土壤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铜川市耀州区董家河镇人民政府对接相关部门,采取阶梯覆土植绿、边坡修整加固、设置排水渠等措施进行整治,对剩余底泥清理转运、二次利用,彻底消除潜在隐患。8月19日已开始施工,整体工程预计本月底前完成。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责任追究。

已办结

2

受理编号06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耀州区孝慈村窑里组村民反映,垃圾台有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耀州区

经查,耀州区石柱镇孝慈村窑里组主干路口处的垃圾亭外放置有4个垃圾桶,垃圾桶旁堆有散落垃圾,有气味,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耀州区石柱镇人民政府立即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将垃圾桶移放至垃圾亭内,并张贴警示标语,引导群众将垃圾扔进垃圾桶内。

2024年8月8日,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规定,扣除垃圾清运单位服务费2500元。

垃圾清运单位对该区域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已办结

3

受理编号06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农科中心步行街(邻家铺子)小区居民反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垃圾污水横流

新区

群众反映片区属于开放型商住一体步行街,生活垃圾主要为住户与商户投放,且投放在垃圾桶内,无污水横流、随意倾倒现象,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只有更换后的旧路灯杆等杂物。

不属实

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立即将堆放的旧路灯杆等杂物清理。

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要求物业公司对步行街的生活垃圾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区域内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防止垃圾乱倒事件发生。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责任追究。

已办结

4

受理编号07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满意水泥矿山有扬尘,对庄稼,树木造成影响。

耀州区

现场检查时该矿山未生产,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一定扬尘。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委托铜川市环境监测站对该矿山无组织废气排放开展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

群众反映地块位于孙塬镇惠塬村焦坪组,距离该矿山约200-500米,全部栽植花椒树,无粮食类作物,树杆树叶无灰粉扬尘附着。

属实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人民政府督导该公司加强作业清扫、洒水、喷雾灭尘力度,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责任追究。

已办结

5

受理编号07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沿路抛洒,将建筑垃圾运往杨家河垃圾场(裕丰园与东环路十字路向东约20米左右靠北),该垃圾场无相关手续。

新区

经查,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巡查期间未发现华阳小区垃圾运输车辆存在沿路抛洒情况,华阳小区改造项目的渣土、破碎砖石块等建筑垃圾倾倒点为野狐坡垃圾场。

群众反映“杨家河垃圾场”实际为原杨河废弃砖厂。因长期无人管理,时有周边村民乱倒渣土、砖块等建筑垃圾的情况。铜川市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涉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私人运输车辆进行暂扣。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处进行了平整,种植树木绿化。

属实

铜川市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暂扣的运输车辆当场处罚款200元,将建筑垃圾运送至铜川瑞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将现场垃圾于8月14日进行了清理,均送至野狐坡垃圾场。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负责,9月10前完成绿化工作。

铜川市新区城管执法大队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对清运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车辆密闭,规范运输,严禁路面抛洒。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责任追究。

已办结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川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0日

专门值班电话:0919—3180855,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铜川市A23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