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8月6日20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2件,现将2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 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受理编号04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王益区七一路派出所后面巷道50-60米,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王益村生产队将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倾在投诉人宅基地上面,因雨水天气,山体滑坡和建筑垃圾融合一起,诉求清理垃圾。 |
王益区 |
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王益区七一路派出所西侧市工商联家属楼后,2003年原王益区国土资源局对该处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并对此处房屋进行了协议拆除,治理时为确保坡体稳定性保留了一部分建筑,经近年自然恢复已经长满绿草,现场检查未发现山体滑坡和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目前该地块属王益区王益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投诉人宅基地。 |
不属实 |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整改和追究责任人。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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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04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龙记观园小区未交付的楼盘,早7点左右开发商施工,切割声噪声扰民。 |
新区 |
该小区1号楼内有部分工人使用切割机、电钻等设备施工,时间为早7时至晚19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期间设备的偶发噪声会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因设备非持续性使用,且无固定使用时间及地点,无法进行场界噪声排放监测。 |
属实 |
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要求施工单位分散电锯、电钻等设备的使用时间,并将施工时间调整至早8时后、晚19时前。中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不得使用电钻、电锯等设备。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川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0日
专门值班电话:0919—3180855,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铜川市A23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