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司法局政务诚信承诺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16: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行政区域代码:610200

单位名称全称:铜川市司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2000160014031

法定代表人:王昕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共享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办事程序和条件、收费标准等,增加工作透明度。在保护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商业机密等前提下,依法公开行政管理相关信息。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做好办理、解答工作,提高服务质效,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难事。

四、严格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开展规范文明执法专项行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严格审查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五、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考试机制;坚决夯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法治铜川建设水平。

六、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廉洁从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细化监督内容,加强监督力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正确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政令畅通。加强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等问题。

七、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律师、公证、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领域违纪违规执业机构和人员的举报,经查实将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并及时反馈举报人处理结果。

签发人:王昕

监督电话:0919-3185794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tcsf3185794@163.com

签发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张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