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发力治理城市停车乱象 疏堵结合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访市政协常委王栓兴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3 08: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多,市民在饱受交通拥堵困扰的同时,停车难问题也愈演愈烈,主城区停车难,医院、学校、商业圈周边停车更是“难上加难”。随之而来的停车乱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交通难点、民生痛点、社会热点问题,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规范的城市停车环境显得尤为迫切。就如何治理城市停车乱象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政协常委王栓兴。
  王栓兴建议:一是要学习松绑“地摊经济”的做法。相关职能部门要多措并举,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站),行业执法部门要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进行疏导教育,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群众临时停车、保车辆有序停放上花气力、下功夫。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缓解城区停车位紧张现状。二是治理城市停车乱象不能以“罚”代管。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通盘考虑违停背后的民生需求很有必要。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作为处罚时的基本要件,并在执法时结合具体市情进行综合考量,可结合创文工作、居民需求,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流、设施及停车供需关系等,对于在道路比较宽敞,不妨碍其他车辆、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路边临时停车应采取宽容的态度,一般不视为违停进行处罚。三是设置限时停车泊位。针对具备夜间时段性停车条件的路段,比如,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区、群众办事区域等周边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定道路限时停车泊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限时停放时间;在非严管区域路段增加临时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在路边设置允许临时停车30分钟标志方便居民停车,短时间临时停或不超过30分钟停车不以违停处理;积极学习西安市“海绵车位”经验,在小区周边规定时段(夜间)允许机动车停放,超时段将受处罚,接续完善实施好我市小区周边允许车辆夜间停放的相关便民措施。四是增加重点区域停车供给。市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依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市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库;各县(区)应制定辖区重点区域年度新建、改建停车设施计划,增加商业中心、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的公共停车泊位;加强市、区(县)便民服务中心,车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停车设施配套,规划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五是鼓励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准确统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数量、使用情况,结合周边停车需求及单位实际,以区县为主体出台鼓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制度,盘活单位内部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有效增加停车供给,提高社会对改善停车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条件成熟的单位可先行开展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进行试点。(记者: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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