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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铜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08 10:41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铜川市审计局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铜川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政府三号楼七楼
  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19)3183099
  传真号码:(0919)3183099
  通讯地址: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电子邮箱: tcsj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信息公开制度;
  2. 信息公开年报;
  3. 领导信息;
  4、联系方式;
  5. 重点信息公开(审计结果公告);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审计局部门频道页(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85/index.html)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铜川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两种形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电子版《铜川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铜川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铜川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铜川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网络编辑:张晨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