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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医保特药报销

  • 姓名:李**
  • 信件内容:

    你好,咨询铜川医保办理特药流程,家人为铜川矿务局退休职工,在西安交大一附院被确诊乳腺癌IIIA期,her2阳性,需要双靶向治疗,需用曲妥珠单抗及帕妥珠单抗药品,该药属特药,第一次住院已报销,后期21天一个周期,一年内要做18次,每次都要用药。家人去铜川办理,工作人员说需要每次在铜川申请,且有效期为3天。请问这是正常流程吗?请回复一下具体流程,申请后,西安医院看病,怎么报销,确诊为该病,长期用药,为什么需要每次申请?

  • 来信日期:2026-05-26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医保局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
      您咨询医保办理特药报销流程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的通知》(铜医保函〔2025〕89号)规定,我市特药备案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对存在用量控制要求的特药实行“使用一次、备案一次”管理,以保障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合规运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特药备案后,在住院、门诊以及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所产生的药品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异地购药需参保人员先行自费,后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医药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返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首次备案成功后,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备案流程,让参保群众更便捷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医保报销流程,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效能。
      分管领导:冯永亮   副局长
      联 系 人:朱晓雪   电话:0919-2851686

    市医保局
    2026年5月29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26-05-26 16:06 办理时间: 2026-05-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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