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市卫生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食品安全协调职能和人员交接。 按照铜川市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铜编发〔2011〕26号)精神,铜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不再承担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重大事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