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川市卫生局修订并下发了《铜川市卫生系统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加分减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机制。
依据《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铜川市卫生局从12月27日起,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对各区县卫生局,铜川矿务局、陕煤建司卫生处,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共16家单位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区县组和局属单位组,分别由一名局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等方法,严格按照2010年签定的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现场打分,现场反馈检查结果。
在此基础上,铜川市卫生局修订完善了《铜川市卫生系统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加分减分办法》,对在本年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在某项卫生工作中介绍经验和好的做法的,按照不同层级给予加分,由被考核单位向市卫生局考核办申报量化加分;对受到各级通报批评,在某项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给予量化减分。
依据加分减分后的评分结果,评选出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一、二、三等奖,并将在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会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