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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2010年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大实惠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7 15:4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0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升,为了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补偿标准,本着“稳妥、积极、高效”的原则,在基金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对2010年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每年每人150元的筹资标准一年到位。明年,全市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将由每人120元提升到每人150元,个人自筹由2009年的20元增加到30元,其余120元全部由中、省财政拨付。报销比例方面,省市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暂不作调整,区(县)内二级医院上调5个百分点。省级报销比例为40%;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均为50%;区县内二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区县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特殊慢病非住院定额补偿、外出务工人员住院报销比例,要求在2009年的基础上适当调高报销比例。中医药住院费上调5个百分点,封顶线由每人每年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2010年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也较2009年有明显改动,提高了在村卫生室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对在辖区内定点一级医院门诊就医时按门诊符合规定费用的40%补偿,村卫生室门诊就医时按门诊符合规定费用的50%补偿,对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在务工地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费用按符合规定费用的35%予以补偿。
      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和新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会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使更多的参合农民得到实惠,真正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就可以报销的目标,较好地改善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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