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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区垃圾处理场筹建处办理土地过程中 种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22 09: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北市区垃圾处理场筹建处办理土地过程中
多种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

      本站讯:据铜川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112号)规定内容及要求,近日,北市区垃圾处理场筹建处在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印台区办理垃圾处理场征地时,严格按照规定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认定工作。
      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由相应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人均拥有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且年满18周岁的在册人员(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都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统筹”。针对这一标准,经过多方核实,在实地认证中项目规划内的印台乡桥子村实际人均耕地为2.5亩,征地时不存在问题。同时为加快土地手续办理,筹建处领导班子在印台区国土资源局的帮助下,多次赴选址地权属单位了解情况、并前往印台乡项目选址地村、组织实地调研工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意见,搞好协调、沟通工作,目前已就相关赔偿事宜达成统一,既保证了民生项目开展、又维护了农民利益,促进了我市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达到了被征地村民及项目实施单位的零纠纷,给北市区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进展打好基础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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