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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以来全市建筑安全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30 15: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本站讯 记者田国仓报道:10月份以来,铜川市住建局对全市辖区内162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在区县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56个,发出《隐患局部暂缓施工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隐患整改通知书》27份。从上报的资料和抽查的情况看,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体水平呈平稳态势。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安委会以及市四创办工作部署,在召开的建筑施工方面的监管工作会议上,铜川市住建局副局长王建赢将10月份以来建筑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有关情况做了通报。针对近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王建赢副局长提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四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他指出,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建筑企业要继续大力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把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一个作业班组,每一个作业人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要大力采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积极采用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抓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新进入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要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要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要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建筑企业要针对深基坑、高处作业、物体打击、起重机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建筑工程危险源现场警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各建筑企业要开展建筑工程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的公布建筑工程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他说,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学习,特别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陕西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到各个施工项目部。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冒险蛮干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我们将采取严格执法,按照有关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扣分处理,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市住建局将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对监理企业不到位、不履职的情况,我们将按照《陕西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监理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应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王建赢副局长在会议报告中说,我市城乡结合部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全面开展以治理“工地乱象”为重点的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专项行动。通过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改变了过去建筑工地存在的“脏、乱、差”等现象,基本实现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为实现今年市委、市府确定的四创工作目标,我们要按照“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要求,进一步落实《铜川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真正做到建筑工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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