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记者
贺婧、通讯员
王哲报道:寒冬渐近,正值全市“四创”、药王养生节、大力倡导环保节能工作期间。按照市住建局局长惠满盈同志对公用企业 “保民生、谋发展、促和谐”要求,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第583号令)相关规定,铜川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采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铜川市住建局公用科、市燃气公司工程部、燃气设计院、工程设计部、客户发展部等负责人实地查勘燃气工程。根据现场查勘情况,验收小组召开了验收会议。燃气锅炉业主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向验收小组提供《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竣工验收资料》,验收小组成员仔细审查相关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后,认为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采暖工程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具备通气试运行条件。随后,验收小组签发了《铜川市燃气工程验收报告》,另针对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提出了部分补充建议。
据悉,2011年我市燃气采暖工程将有30余处竣工。市住建局、市燃气公司积极落实“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要求,力争在施工、设计方面突出一个“快”字、在竣工验收上突出一个“严”字,为每一个事关民生的燃气供暖工程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零距离”精神。

审查组现场勘查情况

召开现场审查会议

审查小组细细查阅验收资料
网络编辑:贺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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