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记者贺婧报道: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交易,制止价格欺诈,保障商品房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5月19日上午,市住建局、市物价局联合在铜川新区交通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了铜川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会。
铜川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少尉,铜川市物价局副局长薛进宝,铜川市物价检查所所长陈建成等领导出席,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黄西安同志主持会议。市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科、全市各区(县)住建局、物价局,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共计80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了市电视台、市电台、铜川市住建局信息中心记者参加,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会上,向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铜川市关于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提醒告诫函》、《铜川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
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少尉发表讲话,强调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并向与会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并做好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二是在申请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及时到市物价检查所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备工作。三是各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要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四是要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告知广大消费者。
市物价局副局长薛进宝就如何贯彻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讲到,一是要加大对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宣传;二是要加强与其它房地产监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的沟通协调;三是要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巡查和重点检查;四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监管职责。
铜川市城建开发公司、陕西大德置业有限公司代表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将积极支持并配合。
据悉,此次会议结束后,铜川市住建局、铜川市物价局及各区物价部门将于6月10日开始,对全市2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