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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1 10: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切实做好2026年中高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市将在5月22日至6月22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二、居民在家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招揽顾客、广告宣传;

四、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音响音量,防止和减轻噪声污染;

五、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城市建成区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六、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七、所有机动车行驶必须遵守禁鸣、限行、限速等规定,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音响设备,控制音量;

八、禁止在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九、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20日至22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十、对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高考、中考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赵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