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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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6-01-09 14: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深化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印发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集体学习,开展研讨交流9次,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的职责,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重要讲话、重大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坚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营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按照省、市法治建设安排部署,印发《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对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深入推动自然资源法定职能依法履行,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统筹保护和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重要论述精神,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聚焦深化法治自然建设,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自然资源工作发展。

二、聚焦重点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党组会20次、局务会14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二)扎实推进深化改革。根据全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2025年部门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建立台账,明确办理责任、各季度工作进展目标等,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排,进一步规范办理方式。

(三)切实提高依法行政。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落实自然资源行政事项全链条监管工作,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自然资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与全力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制定《铜川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管理规定(试行)》,加强规划成果规范管理,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格局。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一站式”抵押登记服务,积极联系其他金融部门,实现全种类“一站式”抵押登记服务,共办理商转公抵押登记业务66件,“带押过户”5宗。深化“标准地”改革,督促区县、园区加快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做实“标准地”供应前置基础工作,指导区县、园区结合供地计划,提前开展“标准地”出让前期相关工作,确保成熟一宗供应一宗,全市工业“标准地”供应12宗,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100%实现“标准地”供应。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以“铜小登”党建品牌为引领,全面推行半小时响应工作机制,设立“绿色通道”“一窗办事”“党员示范岗”等特色窗口,开展帮办代办、预约、上门、延时等便民利企特色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得企业群众赠送锦旗6面。

(五)提升重点工作质效。提前参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主动为各类建设项目提供合规性分析等支撑性、基础性服务,全面推行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当场受理”“马上就办”“及时组织”“每周清零”工作机制,推进全市高质量项目落地实施。有序推进全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质量管控工作组,加强对各区县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审查把关,全市25个需单独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街道)均已形成初步成果。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煤矿超层越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煤矿与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印《铜川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册》,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9处,落实了群测群防体系。夯实自然资源基础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扎实开展,市本级已基本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纳储数据”实物量清查,以及矿产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和成果自检工作。

(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印发并公布部门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依规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安排,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学习司法部关于专项行动问题解答,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公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规范行政检查和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申领执法证件,推行全员执法。

(七)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按程序做好法律顾问选聘并报备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进合法性审查、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重要作用,参与研判解决疑难涉法问题,协助草拟、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对法律风险提出法制意见建议,为提高全市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供专业化支撑。

(八)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谁主责,谁应诉”“谁主管,谁出庭”的原则,强化司法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执行《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落实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局机关与单位人员5次30余人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依法履职意识。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提高部门政务工作透明度,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通过部门网页、规划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十)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进企业、进农村,在办公场所和部门网页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了解,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布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及解读35条,组织机关科级以上和局属领导干部参与2025年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知识学习网上学习考试,总结报送部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增强系统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增强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推进依法行政、监管执法和行业普法,推动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