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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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声明〔2026〕100号

来源: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15: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张敏、赵爱增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权利人

房屋(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张敏

赵爱增

铜川市耀州区鸿基东路铜川碧桂园翡翠公馆2号楼00110室、13号楼20802室

不动产权证书

陕(2023)铜川市不动产权第0014332、0014333号

 


2026年5月25日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