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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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声明〔2026〕98号

来源: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19 16: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南博欣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抵押人

房屋(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南博欣

铜川市耀州区永济街中羿家13号楼31903

不动产登记证明

陕(2024) 铜川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235号


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

2026年5月19日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