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群众文艺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我市群众文学创作的思想性、艺术性与时代性,激发广大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与创新创造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铜川市群众艺术馆现面向广大文学爱好者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刊物简介
《铜川文化交流》是我市群众性文化刊物,是展示铜川地域文化、群众文化风采、文旅宣传推广的展示窗口。该刊物由铜川市群众艺术馆主办,出版周期为季刊,目前出刊45期,累计刊登各类群众文艺作品1800余件,刊物设置综艺舞台、群文论坛、文学之窗、多彩非遗、地域文化、美育课堂、校园文学和艺术欣赏等栏目。
二、征稿对象
广大文学爱好者、群文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四、征稿形式
舞台剧本、歌曲、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遗调查、群文理论研究、地域文化研究、校园文学等。
五、征稿内容与要求
1.主题要求
作品应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题材可涵盖:药王文化、耀州窑陶瓷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题材、各行业劳动者创业敬业题材、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题材、人民美好生活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等。
2.原创性要求
(1) 所有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且作品未在任何互联网(包括自媒体、微信朋友圈)或纸质媒体等发表过,严禁一稿多投。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2)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宣传邪教、迷信,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投稿方式
投稿者将个人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铜川文化交流》征稿+姓名+体裁+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通信地址及邮编。投稿邮箱:1487631299@qq.com
七、版权与说明
1. 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授权《铜川文化交流》杂志发表,作者保留署名权。
2. 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修改和宣传推广。
3.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铜川市群众艺术馆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大唐三路9号 铜川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 胡淑花
联系电话:13679194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