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6-0005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发文文号:  铜政函〔2026〕7号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6-02-06 16:4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续《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6: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铜政发〔2021〕1号)有效期延续至2029年1月31日。在文件继续执行期间,如有修改,以新修改文件公布的通知为准。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网络编辑:吕梅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