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XXGK-2026-002194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6〕23号 |
| 发文日期: | 2026年04月28日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10:1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老龄、社会救助、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等工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老龄、社会救助、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协调机制,协同研究推进涉及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龄工作协调机制
召 集 人:杨 磊 副市长
副召集人:田惠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玉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人行铜川市分行、铜川金融监管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二、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召 集 人:杨 磊 副市长
副召集人:田惠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玉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分管负责同志。
三、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召 集 人:杨 磊 副市长
副召集人:田惠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玉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二)协调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遇重大急难事项也可临时召集会议。协调机制会议研究审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商有关单位拟定,按程序报召集人签发。
(三)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主动研究老龄、社会救助、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或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要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推进中需要本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