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6-000576 主题分类:  妇女儿童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26〕8号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发布日期:  2026-02-06 16:1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铜川市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6: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统筹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铜川市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妇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35家成员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适时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妇联,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审议妇女儿童工作重大事项,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的法规政策措施。

  (四)依据有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于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提出督促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各级政府开展督查。

  (五)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督促各部门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地区强化督办问责。

  (六)组织制定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市“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统计调查、宣传培训等工作。

  (八)协调和推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实施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分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实行定期召开与按需召开相结合的机制。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重点研究“两个规划”实施进展、突出问题及推进措施。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重点协调专项工作,研究特定议题,可视情况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或列席会议。

  (二)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针对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开展联合调研、执法、帮扶,实现资源互补、工作联动。坚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标准,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妇女儿童工作;同时,每年12月底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年度妇女儿童工作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形成全市“两个规划”实施进展报告。

  (三)加强监测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监测组、评估组。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规划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推动建立完善分性别、分年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等。评估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中期、终期和专项评估,撰写并向上级部门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等。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举措。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高效,护航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铜川市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附件

铜川市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  依法依规做好妇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要求,合理配备女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促进女干部合理配置。

  市委宣传部  指导协调区县新闻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铜川市妇女发展规划》《铜川市儿童发展规划》,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宣传有益于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为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围绕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年儿童,加强对图书、报刊、音像电子读物的监管工作,为提升妇女素质和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依据有关审查标准,协调职能部门严格查处对妇女儿童形象的侮辱性宣传、歧视妇女形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电子读物出版,查禁淫秽色情、恐怖残酷及其他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和信息。

  市委社会工作部  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支持妇女参与基层治理。

  市委网信办  统筹指导涉妇女儿童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加强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为妇女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市融媒体中心  严格把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导向,精心策划制作、引进展播积极健康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严禁宣传对妇女儿童形象有侮辱性、歧视性的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  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中统筹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妇女儿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妇女儿童相关项目的评审、储备工作。支持建设妇女儿童工作主题数据库,依据跨部门数据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

  市教育局  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在教育工作中坚守性别平等原则;指导家庭教育,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等,提升妇女受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师,保障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健全预防、处置和干预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筛查干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市科技局  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关心和维护女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市公安局  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求助投诉,有效防范和处置家庭暴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依法查处相关案件。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儿童实施的违法犯罪,加强网吧、游艺、电竞酒店和旅馆等行业场所管理,落实儿童保护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反拐、反性侵、反校园欺凌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教育,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

  市民政局  推动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困难妇女儿童社会救助。牵头推进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指导镇村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规范妇女儿童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市司法局  在立法审查中,按要求做好涉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规章草案审查修改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有关保护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法律援助,保障妇女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指导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市财政局  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市经济发展状况,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市人社局  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保障女性在就业、培训、劳动报酬以及接受技工教育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落实;保障女性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禁止使用童工;组织女性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市自然资源局  在起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时,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在指导区县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屋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不动产权益。

  市生态环境局  通过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知识、法律法规、环境道德等宣传,努力提升妇女儿童生态环境人文及科学素养,发挥妇女儿童在家庭、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决策管理程度,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市交通运输局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业规范,加强对辖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及隐患排查整治,为妇女儿童便利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环境。

  市水务局  配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资源管理,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指导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用水权益。

  市农业农村局  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农村妇女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展生态低碳农业等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依法保障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优先安排对农村地区脱贫妇女和儿童的帮扶工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市商务局  协调指导妇女在电商服务业中健康发展,加大家庭服务业支持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在家政服务业中的积极作用。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各类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的供给。做好文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卫健委  制定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对妇女儿童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与管理。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及卫生健康科学知识。不断加强针对妇女儿童的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重大疾病防治和职业卫生防护等工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开展人口监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倡导婚育新风,促进家庭发展。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卫生防治。

  市应急管理局  推动增强妇女儿童防灾减灾和安全意识,促进提高妇女儿童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满足妇女儿童特殊需求、发挥妇女儿童独特作用。指导学校等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

  市市场监管局  依法保障妇女从事经济活动的平等权利。依法监管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儿童用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依法对涉及妇女儿童虚假宣传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宣传,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关检验检测、认证方面的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提高妇女儿童的消费维权意识。

  市体育局  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儿童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其体质;加强社区和农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市统计局  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妇女儿童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有关妇女儿童的统计数据。开展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和分析,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市林业局  加强林业生态文明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绿化和生态文明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参加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等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林业科技、政策和信息服务。

  市医保局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权益。重点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待遇落实。

  市法院  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严厉打击拐卖及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未成年人的一切形式家庭暴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机构及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相关审判工作机制,结合铜川市实际,做好司法救助、司法保护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市检察院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全方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同步开展保护救助并为受侵害者起诉提供支持,依法落实未成年人诉讼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强化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行政诉讼、非诉执行案件监督;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且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强化对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做好“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讲工作。

  市总工会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加强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协助开展家庭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将家庭文明建设内容纳入职工素质教育,倡导职工参与家庭家教家风培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团市委  聚焦新时代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围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工作主线,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依法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

  市妇联  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以“巾帼建功”系列活动为载体,动员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载体,助力培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结合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推进家政与婚恋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参与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关爱帮扶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和家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市残联  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和推动保护残疾妇女和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促进和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教育和发展水平。

  市科协  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组织面向妇女儿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缩小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异。激发儿童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

  市关工委办  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作用,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参与和推动《铜川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关心青少年特别是困境青少年和特殊群体青少年,针对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五老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作用。



网络编辑:吕梅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