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XXGK-2025-00724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10:4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
为促进我市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主体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由辖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区县政府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组织编制。
1.新材料产业园、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耀州窑文化基地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各自管委会批准后分别纳入新区、耀州区、王益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新区土地储备计划,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二、计划内容
(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主要内容
1.计划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原则;
2.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规模、机构、布局,开发规模和时序;
4.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5.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6.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7.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8.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
9.同级财政部门审定的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
10.年度末在库储备土地规模;
11.三年滚动计划。
(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期限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期限为一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1.各自然资源分局(局)、储备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计划编制人员,同时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按期完成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并于2026年3月底前报省厅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计划文本、请示及辖区政府批复文件纸质版及PDF格式电子版。
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资金需求列入政府预算。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对接,定期对账,年终会同财政部门对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定下年度储备资金。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土地储备管理系统和财政财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准确,口径统一。
3.各自然资源分局(局)、储备机构须认真做好结转和新增储备地块梳理工作及地块基本信息和矢量数据核查,批复文件、成本记账、土地来源、权属证明、征地补偿等过程资料归档工作,确保系统填报时相关数据无误,有据可查。
4.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土地储备管理政策规定,督促指导各自然资源分局(局)、储备机构做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定期对计划编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