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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
类 别: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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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刘厚安 |

王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推进我市商务诚信及社会诚信建设的提案》(第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您的提案针对性非常强,对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等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我们认真研究,通过赴省信用办学习、组织部门讨论等形式,多次对建议内容进行讨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予以吸纳。
近年来,中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也不断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2015年,正式设立了市信用管理办公室和市联合征信中心,市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新增设了信用管理科、联合征信科2个内设科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铜政办函〔2015〕17号),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为召集人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38个党政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及联络员助理制度,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在信用工作制度化建设、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示范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度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排名全省第三。
一、关于“引入第三方征信评估机构”和“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的建议
按照中省相关规定,2016年,我市登记了2家申报开展信用业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并向省信用办出具了推荐函,并派专人赴省信用办了解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批情况。目前,企业综合性等级评价机构是由省级统一认定,市级无相应权限。鉴于近几年十余家备案机构在试行中暴露的问题,省信用办正在修订相关规定,待完善后将会启动新一轮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备案工作。
今年,我市正通过以下措施积极吸纳落实您的建议:一是继续与省信用办对接,力争我市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可获批开展有关业务;二是落实《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细则》,推进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三是落实中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四是积极与省信用办对接,向有需要的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办理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字证书,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向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开放。
二、关于“建立铜川市企业诚信网上信息库”和“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议
自2015年起,我市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工作,共申请注册账户400多个,截至目前,已有72个区县和部门通过省平台共享了8000余条信用信息,数量居全省第四位,2016年获全省信用信息共享考核优秀格次。
今年来,我市发展改革、国地税等17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市发展改革、人社、安监、住建、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具体实施办法,先后公布了全市建筑领域12家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14家“红榜”2家“黑榜”企业名单,7家企业被省工商局公示为2015年度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今年,“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还被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予以推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征集各部门诚实守信“红名单”项目及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违法失“黑名单”项目及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目录的通知》,目前正在收集整理意见阶段。
三、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建议
品牌保证信用。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质量为本,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品牌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目前拥有18个省级名牌产品,市优质品牌产品11个,其中有7个产品已由市优质品牌产品成功申报省名牌产品,获得省政府的认定。这些产品和企业以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获得了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喜爱,也为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贡献了力量。
四、关于“党政机关诚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的建议
我市历来重视“诚信政府”建设,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内容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并以公开提升公信。大学生到政府见习、公民代表进政府、公布权责清单、新闻发布及公民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等已形成制度安排,社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也提升了政府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商务诚信及社会诚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铜川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冯心南 电话:3155389)